雇主担保案例 | 移民申请后能换不同行业工作吗?移民官可以无视材料吗?请看案例!
2014年9月,L先生通过萨省雇主担保项目(Saskatchewan Immigrant Nominee Program)提交了省提名担保申请。2015年1月,萨省移民局通过了L先生的省提名担保申请并颁发了省提名证书。2015年3月,L先生提交了联邦阶段移民申请。
2018年10月,L先生的永久居民申请被移民官拒绝。他向联邦法院提出了司法审查(judicial review)申请。
19年10月,L先生的上诉申请被批准。
L先生是国内的一名有经验的焊工( Welder noc 7237)。他于2005年拿到了电焊证书,之后有多段国内电焊全职工作经历。
2014年9月,L先生开启了移民之路。2015年3月,L先生在顺利获得省提名证书后从原单位辞职受雇于Q公司从事其它工作,打算边等PR边工作。2015年8月,加拿大移民局要求L先生提供额外移民材料,L先生遵从并更新了最新一段Q公司的工作情况。
2016年10月,L先生从Q公司辞职后加入了R公司,并将信息更新给了移民局。2017年11月,L先生收到了来自移民局的"程序公正信PFL"(Procedural Fairness Letter),移民局在信中对L先生是否在Q公司真实工作表示了怀疑,并要求L先生给予解释。2018年3月,L先生提供了相应工作证明材料回复了移民局。
2018年10月,移民局拒绝了L先生的加拿大永久居民申请。
根据移民官的笔记记录(GCMS)来看,移民官认为L先生并没有在Q公司工作,L先生的这段工作经历涉嫌虚假陈述。之后萨省移民局撤销L先生的省提名证书,移民申请作废。
收到这个结果,W先生决定申请司法审查。
L先生认为移民官的决定不合理而且错误,L先生认为移民官有如下错误行为:
1、L先生认为,拒签后果应该根据严重程度从而获得相应的高程序公平义务,移民局并没有给予充分的应得的程序公正性;
2、移民官完全无视了申请人对PFL信的解释和提供的Q公司工作证明材料;
3、他在提交SINP项目时的4年多相关工作经历已经满足并超过项目1年工作经验要求,而且联邦移民官对之前的几段工作经验也进行了验证。Q公司的工作经历不应作为拒签理由。
移民局在本案中做了相应辩白。移民局辩白到:
1、移民官认定申请人对PFL的回复不充分是合理的。移民官并没有违反程序公正的规则;
2、移民官并没有义务指出申请材料中具体哪些部分被质疑,也没有义务给申请人更多的机会解释;
3、申请人只是希望法庭能够对其在申请时提供的材料进行再次审查,这是不合理的。
在本案中,法院的任务是判断移民官在审理过程中是否做到了程序公平,决策过程是否合理、透明、可被理解。
本案中,法庭认为:
1、移民官的行为确实没有破坏程序公正的规则,但是移民官的部分行为是错误的。因为移民官没有对申请人PFL提供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查,GCMS证实了这一点;
2、移民官所谓的虚假陈述的结论是毫无理由的。移民官故意无视申请人提供的补充材料的行为是不合理的;
3、移民官抗拒潜在关联的确证而又没有给出理性的理由,例如怀疑材料可行度等,是缺乏透明度和清晰度;
4、即使移民官不接受申请人Q公司的这段工作经历,但是申请人之前的工作经历已经满足了SINP项目申请的要求。
据此,法院的最终裁决是:
1、上诉申请被准许,移民官的初审判决被推翻;
2、文件被退还给移民局其他官员进行重新审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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